航天彩虹: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9:37:34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4-065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
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为更好促进公司董事会建设,提升独立董事专业化赋能和常态化监督,同意公司董事会针对任期届满的独立董事开展改选聘工作。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马东立先生、常明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马东立先生、常明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特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且一并辞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东立先生、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东立先生、常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马东立先生、常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马东立先生、常明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马东立先生、常明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马东立先生、常明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学宗先生、熊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建辉先生、徐学宗先生皆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收到熊建辉先生、徐学宗先生做出的关于尽快取得有关资格证的承诺函,公司将协助其尽快取得有关资格证。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资料进行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学宗先生、熊建辉先生的履历等材料,徐学宗先生、熊建辉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
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我们认为徐学宗先生、熊建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如股东会审议同意熊建辉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熊建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如股东会审议同意徐学宗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徐学宗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委员:徐学宗先生、胡梅晓先生、李祉莹女士,徐学宗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祉莹女士、王献雨先生、熊建辉先生,李祉莹女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熊建辉先生、李祉莹女士、张尚彬先生,熊建辉先生担任召集人。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 3 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附件 1:徐学宗先生简历
附件 2:熊建辉先生简历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徐学宗先生简历
徐学宗先生,男,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学、公共行政管理双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206 所工程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产品保证部型号质量主管,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军民融合及民用产业部项目处副处长、处长、智慧城市副总指挥,航天科工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汉能薄膜发电集团商用发电事业部首席执行官。现任北京国科知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航天知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知本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学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学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 2:熊建辉先生简历
熊建辉先生,男,1975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
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大数据工程师。曾任南昌市政工程管理处道桥公司总经理秘书,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部直属所副总经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建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