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7:07:44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4—037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442,778股,占总股本的1.6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限售股及总股本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昌达”)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75号”文核准,向陈泽发行
2,960,819股股份、向胡东群发行1,953,279股股份、向贾彬发行504,835股股份、向步智林发行2,070,723股股份、向李军发行247,966股股份、向李海峰发行247,966股股份、向徐学骏发行404,061股股份、向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派创投”)发行1,580,930股股份、向海得汇金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得汇金”)发行1,580,930股股份、向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河子德梅柯”)发行61,221,389股股份购买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梅柯”)
100%股权,并向颜华发行24,554,579股股份、九派创投发行1,794,229股股份用于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4年10月17日,上述股份正式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2,521,706股。
2015年3月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72,521,706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545,043,412股,同时不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15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后,颜华所持上述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由24,554,579股增至49,109,158股。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5年
3月1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45,043,412股。
2018年6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000,000股。同日,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随即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调整为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600,000股,在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最终调整为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420,000股。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授予完毕,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上述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7月9日正式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98,463,412股。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19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原授予对象共计41名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将其所持限制性股票1,2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回购注销完毕,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97,183,412股。
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公司业绩未达标以及原授予对象共计92名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总计2,146.7万股。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回购注销完毕,并于2021年3
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75,716,412股。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公司业绩未达标以及原授予对象共计6名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210,000股。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及同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1)鄂03破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华昌达重整计划。依据重整计划于2021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重整程序终结的公告》,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28,716,508股。
2022年4月14日,依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21,506,508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421,506,50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54,884,10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6,622,40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6.14%。
(二)本次解限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解限的限售股原持有股东石河子德梅柯因执行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3破8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石河子德梅柯重整计划,以其持有的公司122,442,778股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其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其中,股东袁仁荣依法受让23,442,778股股份。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于2024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和《华昌达智能装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石河子德梅柯)》。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袁仁荣1人。
2.本次解限的限售股原持有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相关规定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程中获取的股份(包括
因华昌达送股、转增股本而孳生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股东石河子德梅柯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袁仁荣不存在有关股份承诺,也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任何担保情形。
本次解限的限售股上市日为2014年10月17日,截至2017年10月17日,本次
解限的限售股的锁定期已满。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442,778股,占总股本的1.6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明细表: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袁仁荣 23,442,778 23,442,778
注:袁仁荣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不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4,884,106 3.86% - 23,442,778 31,441,328 2.21%
1、高管锁定股 4,441,228 0.31% - - 4,441,228 0.31%
2、首发后限售股 50,442,878 3.55% - 23,442,778 27,000,100 1.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6,622,402 96.14% 23,442,778 - 1,390,065,180 97.79%
三、股份总数 1,421,506,508 100.00% - - 1,421,506,508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