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6:42:4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种类: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47,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赎回金额:人民币 47,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5.3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额
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
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
化、操作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 47,000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赎回了理财产品人民币 47,000 万元,收
回理财本金人民币 47,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256.71 万元。本次到
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产 实际年
序 受托方名 品 产品 购买金 赎回金 产品起 产品到 期限 化收益 实际收
号 称 名 类型 额 额 息日 期日 率 益额
称
中国民生 结
银行股份 构 银行 47,000 47,000 2024.7. 2024.10
1 有限公司 性 理财 .00 .00 25 .22 89 天 2.24% 256.71
长春分行 存 产品
款
中国民生 结
1- 银行股份 构 银行 13,000 13,000 2024.7. 2024.10
1 有限公司 性 理财 .00 .00 25 .22 89 天 2.24% 71.00
长春分行 存 产品
款
中国民生 结
1- 银行股份 构 银行 34,000 34,000 2024.7. 2024.10
2 有限公司 性 理财 .00 .00 25 .22 89 天 2.24% 185.71
长春分行 存 产品
款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 47,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9 号)核准,长春一汽富维汽
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一汽富维”)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460,07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10.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5,033,590.32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人民币 11,921,986.1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3,111,604.20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59,460,074.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563,651,530.20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9 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 第 110C00047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长春汽车智能化产品及定制化项目 48,588.03 39,597.65
2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26,569.00 22,713.51
合 计 75,157.03 62,311.16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式和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预期年 关
序 受托方名称 产品 金额 产品类 产品起 产品到 化收益 收益类型 联
号 名称 型 息日 期日 率 关
系
中国民生银行 结构 42,000. 银行理 2024.10 2025.1. 1.15%- 保本浮动 非
1 股份有限公司 性存 00 财产品 .24 20 2.04% 收益型 关
长春分行 款 联
中国民生银行 结构 12,000. 银行理 2024.10 2025.1. 1.15%- 保本浮动 非
1-1 股份有限公司 性存 00 财产品 .24 20 2.04% 收益型 关
长春分行 款 联
中国民生银行 结构 30,000. 银行理 2024.10 2025.1. 1.15%- 保本浮动 非
1-2 股份有限公司 性存 00 财产品 .24 20 2.04% 收益型 关
长春分行 款 联
中国民生银行 通知 5,000.0 银行存 2024.10 非
2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 0 款 .23 不适用 1.00% 固定收益 关
长春分行 联
中国民生银行 通知 4,000.0 银行存 2024.10 非
2-1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 0 款 .23 不适用 1.00% 固定收益 关
长春分行 联
中国民生银行 通知 1,000.0 银行存 2024.10 非
2-2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 0 款 .23 不适用 1.00% 固定收益 关
长春分行 联
注1:以上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注2:上表中通知存款为7天通知存款,是一种不固定存期,支取需提前7天通
知银行方能享受通知存款利率的存款,如不能满足提前7天通知支取,支取部分按
照活期挂牌利率计息。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为 12 个月,即 2024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
三、审议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
金使用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指定授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