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资产评估报告-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4-10-24 20:17:33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
涉及的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4)第 1847 号
(共 1 册,第 1 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PAN-CHINA ASSETS APPRAISAL CO .,LTD
二○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目录
目录
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委托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5
二、评估目的...... 1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6
四、价值类型...... 19
五、评估基准日...... 19
六、评估依据...... 19
七、评估方法...... 2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8
九、评估假设...... 30
十、评估结论...... 3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4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35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36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38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1 页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2 页
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
涉及的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兴评报字(2024)第 1847 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进行增
资扩股涉及的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需要对其涉及的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
七、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采用市场法评估后的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5,410.29万元,较单体报表账面净资产 23,586.75 万元,评估增值 41,823.53 万元,增值率为 177.32%。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对于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事项,提醒报告使用者特别关注以下几项:
(一)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二) 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 在资产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四)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认缴资本 20,976.25 万
元,实收资本 19,472.25 万元。2024 年 7 月根据股东决定,天津真点合绩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申请减资 200 万元。天津真点合绩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真点智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对认缴出资额完成全部实缴。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持股比
例
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 15,500.00 15,500.00 74.60%
份有限公司
2 海南云芯投资合伙企业 2,100.00 2,100.00 10.11%
(有限合伙)
3 天津真点合绩管理咨询中 1,600.00 1,600.00 7.70%
心(有限合伙)
4 天津真点智汇管理咨询中 376.25 376.25 1.81%
心(有限合伙)
5 天津真点智星管理咨询中 1,200.00 1,200.00 5.78%
心(有限合伙)
合计 20,776.25 20,776.25 100%
本次评估未考虑基准日后公司注册资本对估值产生的影响。
(五) 本次评估未考虑 LPR 后续变动对评估结果带来的影响。
(六) 本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结果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市场法评估结果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考虑了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4 页
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意见仅作为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增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委托人进行增资价格的决定。
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设定的评估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第 5 页
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
涉及的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24)第 1847 号
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涉及的真点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暨被评估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人暨被评估单位概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真点科技”或“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 1 幢 1 层 120 室
法定代表人:周儒欣
注册资本:20976.25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