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6:43:11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方芙蓉、独立董事李鹏志、王茂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