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5:54:43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24-044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麦斯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扬州麦斯通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扬州麦斯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
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扬州麦斯通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扬
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扬州麦斯通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 450,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 61,7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为 388,300 万元。议案中明确为扬州麦斯通提供担保额度为
4,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新谊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程
注册资本:1,726.4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 年 11 月 27 日
经营范围:生产冷藏、保温、干货车箱板以及玻璃钢复合材料,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6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682.96 8,925.84
净资产 3,609.38 3,581.79
负债总额 6,073.58 5,344.06
资产负债率 62.72% 59.87%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1,301.56 1,300.44
流动负债总额 5,197.56 4,485.85
项目 2023 年度 2024年1-6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489.38 4,018.00
净利润 -535.95 -27.6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扬州麦斯通与招商银行扬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2、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担保范围:债权人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预计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77,770.00 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9,860.26 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6.62%。除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