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素基金)
公告时间:2024-10-23 18:44:1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通能源
股票代码:6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元素黄金闪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 16 号 27-1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汇通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汇通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以及按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需履行的程序。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准备工作。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7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7
二、权益变动方式 ......7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7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其他情况说明 ......8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9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9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查阅地点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汇通能源、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元素基金 指 元素黄金闪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 指 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德锦 指 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西藏德锦向元素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1,350,0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 5.5022%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元素黄金闪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备案编号 SSN504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6654
管理人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 16 号 27-11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林代莉
管理人注册资本 420 万元人民币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 91500103091243568K
代码
管理人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管理人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成立时间 2014-02-28
管理人经营期限 2014-02-28 至无固定期限
管理人股权结构 林代莉持股 65.00%、郭言持股 35.00%
管理人联系电话 023-688918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林代莉 女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重庆市 否
童盟 男 监事 中国 重庆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拟增持汇通能源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汇通能源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重庆元素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元素黄 0 0 11,350,000 5.5022 11,350,000 5.5022
金闪耀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4 年 10 月 22 日,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 11,3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022%)以 27.0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待过户登记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转让方: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元素黄金闪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为汇通能源 11,350,000 股股份,每股价格为 27.00
元,交易对价为 306,450,000.00 元(大写:叁亿零陆佰肆拾伍万元整)。本协议所述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若汇通能源在过渡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等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标的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规定相应调整。
3、付款安排
本次交易对价将按照如下进度和方式支付对价:
(1)本协议签署后 1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指定账户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
30,000,000.00 元,汇通能源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交易相关公告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 160,000,000.00 元,前述合计 190,000,000.00 元,作为第一期转让价款。
(2)上交所完成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合规审查并出具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 30,000,000.00 元,作为第二期转让价款。
(3)本次交易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五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 86,450,000.00 元,作为第三期转让价款。
4、股份过户
受让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义务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应予以配合。
5、税费
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全部税金或费用,凡法律法规有规定者,依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双方应各自承担己方与本协议的谈判、草拟、签署和实施本次交易产生的有关税金和费用。
6、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如受让方于本协议签署后 1 个工作日内足额向转让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中的30,000,000.00 元,本协议自转让方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价款中的30,000,000.00 元之日生效,如受让方未于本协议签署后 1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足额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中的 30,000,000.00 元,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否则本协议不生效。转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 1 个交易日内促使汇通能源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交易相关公告。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其他情况说明
元素基金已向西藏德锦支付 30,000,000.00 元,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已经生效。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目前,相关方正在为
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做准备,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