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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2 16: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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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12 证券简称: 天融信 公告编号: 2024-11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
司股份 16,250,907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
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库存股) *10 股=20,937,653.49
元/1,179,453,879 股*10 股=0.177519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17751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77519 元
/股。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截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79,453,879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16,250,907股后的
股本总额1,163,202,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937,653.4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
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
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 2024年9月3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 2024-106)、 《2024年第六次临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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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0)。
2、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250,907 股后的 1,163,202,9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6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6,250,907 股不享有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截止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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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调整相关参数
1、 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系因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6,250,907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79,453,879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 16,250,907 股后的 1,163,202,972 股为基数实施。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
已回购库存股) *10 股=20,937,653.49 元/1,179,453,879 股*10 股=0.177519 元(保留小数
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177519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77519 元/股。
综上,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77519 元/股。
2、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奋斗者”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奋
斗者” 第一期(2023 年增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
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 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 LCC 写字楼 6 栋 1407、 北京市海淀
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11 号楼东侧
咨询联系人: 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咨询电话: 0754-87278712、 010-82776600
传真电话: 010-8277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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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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