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2 16:31:2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76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加
网络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全部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强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
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拟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2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1 万元,共计 152 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同意审核意见。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该
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树立并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公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3.审议并通过全面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4.审议并通过《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同
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5.审议并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审核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议案。(该
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和《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照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公司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资格。
为优化债务结构,提升长期限融资占比、压降融资成本,结合公司实际资金的需求情况,在合理控制总体债务规模的前提下,充分、灵活利用多种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制定了具体的发行方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授权人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7.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嫦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魏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逐一进行审核。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任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发表了肯定的意见。
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魏卉,女,汉族,现年48岁,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学历,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
上述1、6、7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确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