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2 15:44:10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4 年第三度报告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我们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10 月 22 日
(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2页,本页为第1页)
吕伟顺 闫 莉
张学勇 陈 欣
鞠 静 张海钧
赵锡金 谢彦君
褚 霞
陈敬霞 范铁夫
宋晓静
(此页无正文,仅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共2页,本页为第2页)
李娜娜
徐 璇 邢裕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