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公告时间:2024-10-21 19:24:34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西陇科学
股票代码:002584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靖戈共赢尊享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绿地智创商务中心 1 号楼 613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 指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
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表“靖戈共赢尊享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上市公司、西陇科学 指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协议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由 0%增加至 5.9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靖戈
企业名称
共赢尊享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 468 弄 14 幢 17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掘宝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海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TU2P19B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 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淮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人情况 张仁 54.45%,欧阳秋宝 29.7%,王钰 9.9%,叶丽丽 4.95%,
上海掘宝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绿地智创商务中心 1 号楼 613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概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海鸥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上海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以协议转让方式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致使持股比例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任何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协议或安排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与黄少群先生、黄伟波先生、黄侦杰先生、
黄侦凯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黄少群先生、黄伟波先生、黄侦杰先生、黄侦凯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35,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35,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98%,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比例(%) 比例(%)
上海靖戈私募 合计持有股份 0 0 35,000,000 5.98
基金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35,000,000 5.98
伙)-靖戈共赢尊
享十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黄少群先生、黄伟波先生、黄侦杰先生、黄侦凯先生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主体
甲方:
甲方 1:黄少群
甲方 2:黄伟波
甲方 3:黄侦杰
甲方 4:黄侦凯
甲方 1、甲方 2、甲方 3、甲方 4 系一致行动人,以下合称“甲方”或“转
让方”。
乙方: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靖戈共赢尊享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共赢十一号”)【以下简称“乙方”或“受让方”】
(二)交易基本情况
1、 交易概述
1.1 本次股份转让
1.1.1 乙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甲方合计持有的西陇科学 3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西陇科学总股本的 5.9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乙方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乙方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6 个月后的减持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
1.1.2 在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内,西陇科学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标的股份因上述除权事项所产生的红股均属于标的股份,并应在交割日一并过户给乙方。
1.1.3 本协议约定之标的股份含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
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董事提名权、资产分配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益。
1.2 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 6.48 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合计金额
为人民币 226,800,000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亿贰仟陆佰捌拾万元整)(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该价格系根据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的转让价格下限标准确定。
1.2.1 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分二期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支付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一期转让款”)为人民币20,000,000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及目标公司发布本次相关协议转让事项提示性公告5个工作日内且满足本协议第2.1条之约定的情况下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下简称“第二期转让款”)为人民币206,800,000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亿零陆佰捌拾万元整),乙方应在在双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标的股份的转让确认书后 5 个工作日向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
1.2.2 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协议签署并正式生效后的 1 个月内配合办理完成
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包括签署并向深交所和登记公司递交申请证券过户登记所必须提交的全部文件,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的权利人登记为乙方。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基于标的股份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1.2.3 双方确认,乙方足额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后 3 个工作日内,未能
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的交割手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应在解除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如若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