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深圳燃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1 18:10:47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13067 债券简称:燃 23 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谨慎性考虑,
经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师,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
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3 人,从业
人员共 5,774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8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 亿元。德勤华永为 58 家上市公
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60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渭华女士,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少帆先生,自 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2010 年注册为注册
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天义先生,自 2002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公开招标选聘中标结果报价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 239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用为 199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较 2023 年度减少了 1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上年度已为公司提供 3 年审计服务,2023 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基于谨慎性考虑,经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师,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
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改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