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0 16:37:29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4 月 19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神火股份 2024 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丘俊强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丘俊强先生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杨晓燕女士接替丘俊强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杨晓燕女士。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晓燕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杨晓燕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杨晓燕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神火股份 2024 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