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8 16:58:42
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425,2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1.21%
3、本次归属人数:53 人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670.00 万股的 3.4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10.68 元/股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 日起12个 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授 予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 日起24个 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授 予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 日起36个 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授 予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谢南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2 年 8 月 27 日至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反馈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
事项发表了意见。
第一个归属期按照 10.4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6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18.86
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完成股份登记并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7)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就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
次作废事项发表了意见。
2、授予日期
授予日:2022 年 9 月 30 日
3、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58 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
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予的权 占授予权益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益数量(万股)总数的比例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余养朝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40.00 10.00% 0.34%
2 崔茂霞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3.00 5.75% 0.20%
3 钱韬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14.00 3.50% 0.12%
4 江剑锋 中国 副总经理 8.00 2.00% 0.07%
小计 85.00 21.25% 0.7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54 人) 315.00 78.75% 2.70%
合 计 400.00 100.00% 3.4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除余养朝先
生之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历次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