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7 16:40:10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0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志坚、彭磊、任永平,合计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了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同日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舆情管理制度》。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