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16 18:12:39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