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百川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4-10-15 17:10:45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川能源
股票代码:60068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 192 号天然气大厦 4 楼
通讯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 192 号天然气大厦 4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沙市区北京西路 192 号(天然气大厦)
通讯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 192 号天然气大厦 4 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10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能源”、“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百川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面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公司
百川能源、公司、
指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贤达实业 指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景湖房地产 指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公司总股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变化等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的变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朱伯东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504309829T
企业管理咨询;医疗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服务;销
经营范围 售: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
机械设备及配件。
成立日期 1995年10月20日
营业期限 长期
股东情况 朱伯东持股90%,陈展持股10%
(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沙市区北京西路192号(天然气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伯东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007476727883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
成立日期 2003年4月15日
营业期限 长期
股东情况 贤达实业持股66.67%,朱伯东持股30%,陈展持股3.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朱伯东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重庆 否
汪英杰 男 董事/总经 中国 湖北荆州 否
理
(二)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朱伯东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重庆 否
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关系及控制关系如下:
朱伯东持有贤达实业 90.00%股权,陈展持有贤达实业 10.00%股权,两人为夫妻关系。贤达实业持有景湖房地产 66.67%股权,为景湖房地产控股股东,朱伯东持有景湖房地产 30.00%股权,陈展持有景湖房地产 3.33%股权。贤达实业与景湖房地产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朱伯东,贤达实业与景湖房地产为一致行动人。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动以及因其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变动至 5%。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贤达实业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225,64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3,408,548 股(包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超过 2,828,756 股和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不超过 10,579,79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6,817,096 股(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已披露的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百川能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67,356,32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6.5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67,012,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贤达实业 53,885,057 5.22 48,152,936 3.59
景湖房地产 13,471,264 1.31 18,859,770 1.41
合计 67,356,321 6.53 67,012,706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公司总股本变动以及减持股份等情况如下:
2018 年 8 月 1 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贤达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2,020,540 股,增持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贤达实业及景湖房
地产合计持股数量由 67,356,321 股增加至 69,376,861 股,持股比例由 6.53%增加
至 6.73%。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实
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 0.4 股,公司总股本由 1,031,513,793 股增加至1,442,740,310 股。贤达实业及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由 69,376,861 股增加至97,127,606 股,持股比例由 6.726%被动增加至 6.732%。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 79,729,509 股,
公司总股本由 1,442,740,310 股变更为 1,363,010,801 股(内容详见公司 2021-028
公告)。贤达实业及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 6.73%被动增加至 7.13%。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 22,155,991 股,
公司总股本由 1,363,010,801 股变更为 1,340,854,810 股(内容详见公司 2023-023
公告)。贤达实业及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 7.13%被
动增加至 7.24%。
2024 年 8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贤达实业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114,900 股。贤达实业及景湖房地产合计持股数量由
97,127,606 股减少至 67,012,706 股,持股比例由 7.24%减少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