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H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4-10-14 20:28:3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H 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
(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H 股限制性股份(新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或“本公司”)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为公司向信托基金发行的本公司 H 股普通股。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和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20%
的本公司 H 股,或可转换成 H 股的证券,或可认购 H 股或前述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
证或类似权利。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350,000 股 H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41,221,583 股的 0.021%,占本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的
0.213%。
四、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预审,能否获得香港联交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激励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六、有关本激励计划的具体规模、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七、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目录
释义 ......5
一、目的及目标 ......8
二、授予价格、股数及期限 ......8
三、管理 ......9
四、计划的运作 ......9
五、收购、供股、公开发售、以股代息计划 ...... 17
六、计划授权限额及个人限额......18
七、取消激励股份 ...... 20
八、争议 ...... 21
九、计划之修订 ...... 21
十、终止 ...... 22
十一、代扣 ...... 22
十二、其他事项 ...... 23
十三、规管法律 ...... 24
释义
采纳日期 指 即本公司为设立计划而采纳计划规则的日期;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激励 指 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则向任何选定参与者授出激励权
益;
激励权益 指 就激励而言,根据激励授出的激励股份及╱或现金及相
关收入(如有);
激励股份/限制性股 指 就选定参与者而言,董事会向其授出的 H 股股份数目;
份单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如文义允许,应包括本公司董事会不时
董事会 指 转授权利及权限以管理计划及╱或以本公司董事会授权
的任何方式处理信托╱受托人的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或
个人;
营业日 指 联交所开放进行交易及香港银行开放进行业务的日期
(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除外);
发生以下任何事件:
(a) 本公司所有权变动:于任何一名人士或一名以上人
士(作为一组人士)(「人士」)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所有权(连同该人士持有的股份)构成本公司股份
总投票权的 30%以上当日,本公司所有权发生变
动,惟因经董事会批准的本公司私人融资而导致的
本公司股份所有权的任何变动将不会被视为控制
控制权变动 指 权变动;或
(b) 本公司资产主要部分的所有权变动:于任何人士向
本公司收购(或已于截至该人士或该等人士最近一
次收购日期止十二个月期间内收购)总公允市场价
值等于或超过紧接该收购前本公司所有资产公允
市场价值 50%当日,本公司资产主要部分的所有权
发生变动。就本(b)分节而言,总公允市场价值指本
公司资产的价值或所出售资产的价值,而厘定时并
无计及与该等资产有关的任何负债。
紧密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本公司 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出资额 指 董事会不时厘定由本公司及╱或任何附属公司透过结
算、员工出资或其他出资方式向信托支付或提供之现金;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核心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雇员(包括全职
雇员参与者 指 及兼职雇员)(包括根据计划获授股份以激励其与该等公
司订立雇佣合约的人士);
合资格参与者 指 于计划期间内任何时间作为雇员参与者、关连实体参与
者的个人;
根据其居住地的法律或法规,不得根据计划条款获授激
励股份及╱或归属及转让激励权益,或董事会或受托人
除外参与者 指 (视情况而定)为就遵守该地适用法律或法规而言将不
纳入该合资格参与者乃属必要或合宜的任何合资格参与
者;
授出日期 指 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的日期(须为营业日),即授出文据
的日期;
授出文据 指 具有本计划规则第第四条第(一)款第 6 项所赋予的涵
义;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而「本集团成员公司」指其
中任何公司或特定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购买价、授予价格 指 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选定参与者就接纳激励股份而应付
本公司的代价;
关连实体参与者 指 本公司同系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董事或雇员
与任何股份有关的任何及全部现金及非现金收入、股息
有关收入 指 或分派以及非现金及非以股代息分派(扣除任何适用税
项、费用、征费、印花税及其他收费);
相关计划 指 本计划连同本公司不时采纳/将予采纳的任何其他涉及发
行新股份的股份计划
计划 指 由本规则构成的「H 股限制性股份单位(新股)计划」,
以其目前的形式或不时修订;
计划规则 指 本规则所载与计划有关的规则,以其目前的形式或不时
修订;
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则第第四条第(一)款第 1 项选定
选定参与者 指 的参与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或其法定遗产代理人或合
法继承人(视情况而定));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东 指 股份之持有人;
股份 本公司股本中的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幣 1.00 元,包括 A
股及 H 股;
于联交所上市之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之
H 股 指 海外上市外资股(或因本公司股本不时拆细、合并、重新
分类、削减或重组而产生的有关其他面值);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信托 指 由信托契据构成之信托;
信托契据 指 本公司(作为信托人)与受托人(作为信托受托人)将订
立的信托契据(经不时重述、补充及修订);
信托期间 指 具有信托契据所载的涵义;
受托人 指 根据信托契据委任担任信托受托人之受托人,即信托契
据中声明的信托的当时的一名或多名受托人;
就选定参与者而言,其有关激励股份的权利根据本计划
归属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