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1 20:36:42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4-83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09月25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2号楼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0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58,650,387 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9 人,代表股份 209,362,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7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7,468,3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3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1,893,7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0%。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93 人,代表股份 18,333,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8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6,439,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1,893,7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0%。(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1.01 选举吕爱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8,083,464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7,054,388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254%。
1.02 选举左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7,993,166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964,090 票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329%。
1.03 选举张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7,993,468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964,392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345%。
1.04 选举顾庆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7,998,217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969,141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604%。
1.05 选举张雁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8,247,717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7,218,641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214%。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庆伟先生提名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议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李青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8,002,935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973,859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862%。
2.02 选举罗顺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7,992,734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963,658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305%。
2.03 选举丁慧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7,992,938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963,862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316%。
2.04 选举仝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8,192,716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7,163,640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214%。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庆伟先生提名的 4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议案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3.01 选举申建云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7,992,905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963,829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315%。
3.02 选举左陈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7,992,712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963,636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304%。
3.03 选举倪立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股数)207,992,920票(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股数)16,963,844 票(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315%。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庆伟先生提名的 3 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并当选。3 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李静女士、祝兴周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俊婷律师、李彤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