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关于召开股东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11 18:11:40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9日
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股东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股东会本次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115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88660 电气风电 2024/10/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6:00 时之前以信函
(以到达地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网上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式),并于会议当日办理现场会议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9:00 至 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上海
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电子邮箱:sewc_ir@shanghai-electric.com
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115 号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961895
联系人:黄锋锋、秦蕾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的贵公司股东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