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9 18:58:30
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预留授予部分的上市日(即限售股份起始日)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及额外限售期合计为 18 个月,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及额外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星期一);
2、本次可解除限售人数:1 人;
3、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2.5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17,390,438 股的
0.0213%。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
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2 年 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 5 月 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6)。
3、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4、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4 日
为首次授予日,以 7.8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52.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4)。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5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7月8 日。
5、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
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30 日,预留授予价格为 7.80 元/股,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共计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
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 年 4 月 11 日,
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
6、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及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及 1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56.80 万股,合计 66.8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7、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8、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
应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在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2)。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安排如下:
解除限 售安排 解除限 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日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截止 2024 年 4 月 13 日,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仍
须锁定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