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9 16:47:38
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0月11日(周五);
2、 本次归属人数:45人;
3、 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为50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
4、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以及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调整前):3.13 元/股;
(四)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 对应标的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 限制性股票 票占公司股
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
(%) 例(%)
滕飞 董事、总经理 100 6.73 0.13
孔有田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 3.37 0.06
方太郎 董事、董事会秘书 50 3.37 0.06
戴兆喜 副总经理 50 3.37 0.06
乔康 副总经理 50 3.37 0.06
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 985 66.33 1.24
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43
人)
预留 200 13.47 0.25
合计 1,485 100 1.8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
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权益的限制性股票失效;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应在预留授予规定期限内向预留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预留授予规定期限完成上述工作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将失效。
3、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注: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拟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若相关规定正式实施的,则本激励计划同步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归属期 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4、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 如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如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 B+,B,C,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