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7 15:32:40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经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与深圳中荟国际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京基智慧科园项目租赁事项签署《房屋租
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为确保原合同更好地得到履行,双方经友好协商,拟将原合同中租金支付方式调整为按月支付,并签署《补充协议》。
2、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将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条款由“租金按季度支付”变更为“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于每月 5 日以前按照约定标准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2、除补充协议所作调整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系双方为确保原合同更好地得到履行,经友好协商后而
定。补充协议的签署未改变原合同的实质内容,有利于保障原合同的顺利履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