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07 15:32:2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八
次会议,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规范,张文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张文成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张文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
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独 立董事: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胡传雨
2024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