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关于取消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30 15:47:43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
公司将于拟定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审议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取消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尚需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一步商议,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取消审议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待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磋商完毕后,另行审议相关事项并公告。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议案 备注
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8)
1.0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8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 1 及其子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01、1.02、1.0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
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
公司证券部,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5、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雨霏
电话号码:0512-56918180
传真号码:0512-58511337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文件;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文件;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40”,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