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20:36:5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二〇二四年九月关于国联证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1-1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上市公司” 或“公司”)
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并制作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 经过审慎调查,
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 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对上市公
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 旨在就本次交易行为做出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一、 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 作出以下承诺:
1、 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2、 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
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 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
构审查, 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关于国联证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1-2
5、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 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不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二、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 提供方
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
责任;
2、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
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 对投资
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独立财务顾
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5、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
关公告, 查阅有关文件。关于国联证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释义” 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报告书全文, 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