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19:45:43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 14:30 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7 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
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黄清华、许志强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厦门安妮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黄清华、许志强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若有);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黄清华、许志强为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4:30 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 99 号公
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