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能电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19:44:11
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70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马晏琳 实 际 控 制 7,700,000 7.6125%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人
无 锡 亿 能 实 际 控 制 7,014,000 6.9343%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信 息 科 技 人 的 一 致
合 伙 企 业 行动人
( 有 限 合
伙)
注:马锡中、黄彩霞、马晏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亿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黄彩霞、马晏琳、无锡亿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449,283 股,占公司股份的 60.7507%。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 拟减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价格 持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原因
(股) 区间 份来
源
马晏琳 不 高 于 不 高 于 集 中 自本公告披 根 据 上 市 本 人 的
340,000 0.3361% 竞 露 之 日 起 市 场 前 取 资 金 需
股 价 、 15 个交易 价 格 得 求
大 宗 日后的 3 个 确定
交易 月内
无锡亿能 不 高 于 不 高 于 集 中 自本公告披 根 据 上 市 亿 能 合
信息科技 382,500 0.3782% 竞 露 之 日 起 市 场 前 取 伙 的 部
合伙企业 股 价 、 15 个交易 价 格 得 分 合 伙
( 有限合 大 宗 日后的 3 个 确定 人 的 资
伙 交易 月内 金需求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九、重要承诺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之“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限售承诺”如下:
1、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承诺(马晏琳):
(1)本人同意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对本人全部股份予以锁定,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交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间,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亦不以质押等任何方式处置或影响该等锁定股份的完整权利。
(5)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本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6)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承诺(亿能合伙):
(1)本公司同意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对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予以锁定,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交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若未履行该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间,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亦不以质押等任何方式处置或影响该等锁定股份的完整权利。
(5)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本公司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的股票,亦应遵守删除承诺。
(6)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4.8条、第 2.4.12 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未来 12 个月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此次披露的减持计划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的规定。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马晏琳及亿能合伙的部分合伙人的资金需求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亿能合伙及马晏琳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