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19:10:09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6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9 月 27 日,成都市中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
终止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四川信托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四川信托现有出资人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 100%的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公司作为四川信托的出资人之一,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 22.1605%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
基于对四川信托风险情况的判断,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四川信托股权投
资的账面金额19.05亿元,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鉴于四川信托重整计划已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将不再持有四川信托的股权,公司账面应该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按相同的基础计入当期损益,故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万元。
一、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是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22.1605%。2020 年 12 月,由于违规经营,监管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对四川信托实施管控,开始进行风险处
置。2024 年 4 月 1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关于对四川信托实施破
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2024 年 4 月 7 日,四川信托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重整原因为由向成都市中院申请重整。2024 年4 月 23 日,成都市中院裁定受理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申请,指定四川信托清算组
担任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和召开一债会的公告。2024 年 6 月 11 日,四川
信托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2024 年 8月 8 日,四川信托管理人按计划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2024 年9 月 5 日,四川信托管理人发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的公告》,成都市中院定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采取网络会议
方式召开四川信托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鉴于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本次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四川信托现有出资人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 100%的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
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意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 22.1605%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涉及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董事会会议意见和授权,公司作为四川信托的出资人,在规定表决期限内对四川信托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进行了表决。2024 年 9 月 20 日四川信托管理人发布《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出资人组已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内容详见四川信托及四川信托管理人在其官网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
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 日、4 月 24 日、9 月 21 日
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4-004)、《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临 2024-005)和《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公告》(临 2024-060)。
二、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进展
2024年9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成都市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公告》((2024)川01破3号之一)和《民事裁定书》((2024)川01破3号之一)。成都中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并终止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四川信托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2.1605%的股权,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基于对四川信托风险情况的判断,公司已于2020年度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19.05亿元,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按照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无偿让渡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鉴于四川信托重整计划已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将不再持有四川信托的股权,公司账面应该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公司账面应该将长期股权投资——四川信托进行处置,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3,594.46万元按相同的基础计入当期损益,故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594.46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四川信托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未持有四川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公司对四川信托无应收款项、财务资助和担保等事项。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四川信托破产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