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16:06:06
证券代码:301053 证券简称:远信工业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3246 债券简称:远信转债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其中独立董事胡旭微、蔡再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少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讨论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置换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