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6 20:05:47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3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9: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号郑州银行大厦。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赵飞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情况汇总
项目 占本行有表 占本行有表 占本行有表
人 代表有表决权 决权股份总 人数 代表有表决权 决权股份总 人数 代表有表决权 决权股份总
数 股份数量 数比例 股份数量 数比例 股份数量 数比例
(%) (%) (%)
A 股 11 1,763,537,574 24.297950 853 692,326,044 9.538841 864 2,455,863,618 33.836791
H 股 1 66,984,948 0.922916 0 0 0.000000 1 66,984,948 0.922916
合计 12 1,830,522,522 25.220866 853 692,326,044 9.538841 865 2,522,848,566 34.759707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和列席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性质 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郑州银 A 股 2,435,649,393 99.176900 14,999,022 0.610743 5,215,203 0.212357
1 行股份有限 H 股 通过
公司资产处 55,964,948 83.548543 11,020,000 16.451457 0 0.000000
置的议案 合计 2,491,614,341 98.761946 26,019,022 1.031335 5,215,203 0.206719
关 于 修 订 A 股 2,403,298,125 97.859592 48,403,352 1.970930 4,162,141 0.169478
《郑州银行
2 股份有限公 H 股 40,185,003 59.991094 16,819,945 25.110037 9,980,000 14.898869 通过
司章程》的
议案 合计 2,443,483,128 96.854134 65,223,297 2.585304 14,142,141 0.560562
注:以上表格中“股数”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占相
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李媛媛律师、战璐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