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9-25 20:05:06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出具审查意见如下:
一、 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从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职业专长、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兼任职务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韩猛先生、宋显建先生、周健先生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在 2023 年 9 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023 年 11 月曾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之外,其他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对提名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综上,同意提名李月杰、朱春城、任建宏、韩猛、宋显建、周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同意提名张国华先生、潘文军女士、仲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