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5 16:36:37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截至 2024 年 09月 25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210,423.6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38%。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01 月 09 日、2024 年 0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4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79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9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0.70 亿元。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
预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控股”)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银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出租人浙银金租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出租设备给长荣控股,租赁物购买价款总额即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整,租赁期限 36 个月。公司和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于 2024 年 09 月 24 日分别与浙银金租签订了《保证合
同》,对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租赁本金金额为 2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无需提
供反担保。上述担保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为长荣控股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额
担 担保方 被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已审议的 度占上 是否
保 被担保 直接或 方资产 前已用担 本次担 后已用担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 市公司 关联
方 方 间接持 负债率 保额度 保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最近一 担保
股比例 期净资
产比例
长
荣 长荣控 100% 8.97% 否
股 股 0 2,000.00 2,000.00 0 0 0.75%
份
注:本表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异;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中
未包含定向对长荣控股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为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
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的 2000 万元额度。本次担保未超过
已审批的总额范围。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09-12
营业期限 2013-09-12 至 2063-09-11
注册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园永兴道 102 号
法定代表人 李莉
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印刷设备、包装设备、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除外)、精密模具的制造、销
售及租赁;本企业生产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
主营业务 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及销售;自有厂房租赁;代缴水电费;建筑工程设
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
理;企业管理咨询(金融、投资类管理咨询除外);机械设备、工具、刀
具批发兼零售;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
易燃易爆易制毒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长荣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0,404,825.57 1,333,672,414.48
负债总额 120,215,772.73 112,629,194.9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220,189,052.84 1,221,043,219.58
2、利润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480,567.45 27,545,454.84
利润总额 3,170,303.57 854,166.74
净利润 2,377,688.78 854,166.74
3、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长荣控股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三)长荣控股与上市公司关系:长荣控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长荣控股100%股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被担保的主债权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 天津 长荣控 股有限 公司 (以下 简 称 “ 承 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承租人的全部债权。本合同项下担保租赁本金金额为2000万元,具体保证担保范围以约定内容为准。
3、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2)如甲方按照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主合同、收回租赁物的,则乙方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应向甲方赔偿的全部损失,具体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违约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及承租人对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之和。
双方特别约定:在甲方已经实际收回租赁物并根据主合同之约定自行处分租赁物或者通过司法机关处分租赁物,并且已经实际收到租赁物处分变现款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应当扣除甲方实际收到的租赁物处分变现款;但在甲方实际收到租赁物处分变现款之前,乙方的担保范围仍为本条前款约定的范围。
(3)如主合同被认定为其他法律性质的合同,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该等法律性质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
(4)本合同项下,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以及平台佣金和处理租赁物时产生的全部税费、补交税款、运输费、仓储费、保管费、保险费、维修费等。
4、保证方式
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04,835.4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2.73%;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20,235.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8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