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畅银: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24 18:53:4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百川畅银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政 联系电话:010-570583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羊 联系电话:010-570583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6 次,通过接受银行出具的对账单等方式每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及时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河南百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川环科”)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分别向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百川”)及其一致行动人
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知了创业”)借款 460 万元、40 万
元,共计 500 万元,百川环科无需提供担保,
也无需支付利息;并分别已将 460 万元借款
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2 日期
间全部归还至上海百川, 40 万元借款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一次性归还至知了创业。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分别与上海百
川、共青城圣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青岛金光紫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百
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环
服”)66.80%的股权。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上述收购事项尚未完成股权工商变更,
因此借款时百川环服及其控股子公司百川
环科尚未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截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百川环
服完成工商变更之日),百川环服及其控股
子公司百川环科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但此时上海百川与知了创
业对百川环科的借款仍处于持续状态,因此
上述行为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时构成关联
方资金往来的事实。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
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百川未来 保荐机构积极关注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 案件进展,提醒公司
资助、套期保值等) 司及百川未来光伏技术(上 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体系的建设,提高公
海子公司”)自成立以来致 司综合管理能力,充
力于太阳能资源高效利用 分发挥内部审计部
技术的研发和生产,截止 门的监督职能,加强
2024 年 6 月 30 日,在建有 对各子公司业务活
高效异质结电池项目在建 动的监督管理,确保
工程金额为 8,135.65 万元, 内控机制安全有效
项目预付账款 7,801.95 万 运行,为财务报告的
元。 真实性、完整性,以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披 及公司战略、经营目
露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 标的实现提供合理
告,因上海子公司管理人员 保证,促进公司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