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4 17:24:31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4-051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史宇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或“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史宇清女士的通知,史宇清女士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069,970 股,累计减持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达到 1.1076%,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由减持前的 8.4986%降低至 7.391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史宇清女士拟计划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9 月 13 日至 12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1%。且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史宇清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 959,970 股,减持比例为 0.993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10,000
股,减持比例 0.1139%。合计减持 1,069,970 股,减持比例合计 1.1076%。
二、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史宇清
住 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 3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9 月 13 日--2024 年 9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通达海 股票代码 301378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1,069,970 1.1076%
合计 1,069,970 1.107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209,687 8.50% 7,139,717 7.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09,687 8.50% 7,139,717 7.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已作出的承诺、意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史
向、计划 宇清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2,52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2.61%)。
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
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史宇清《股份减持及权益变动告知函》。
注:史宇清女士本次通过集中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为 959,97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为 11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为 1.1076%。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履行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权益变动事项与股东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史宇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
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3.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史宇清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史宇清的《股份减持及权益变动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