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的谐波:绿的谐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23 18:11:09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0 月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日程 ...... (3)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5)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7)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8)
6.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2)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3)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14)
10.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5)
15.附件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7)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订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筹备,处理会议现场相关事宜。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大会会务组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非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
六、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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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4:30
二、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 68 号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5.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7.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1.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活动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胥西路 19 号”变更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西路 68 号”。
为提高监事会的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拟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由 5名调整为 3 名。上述内容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3 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的股本
总数由 168,672,168 股增加至 168,763,868 股,注册资本由 168,672,168 元增加
至 168,763,868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结合公司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第五条: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 第五条: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
1
渎镇木胥西路 19 号。 渎镇尧峰西路 68 号。
序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16867.217 万元。 168,763,868 元。
3 第 十 九 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68672168 股,均为普通股。 168,763,868 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四十三条:监事会由 5 名监 第一百四十三条: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4 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 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
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2 名,股 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1 名,股
东代表 3 名。 东代表 2 名。
结合公司上述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第二条: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设 第五条: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
1
监事会主席 1 人。 监事会主席 1 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本报告已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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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
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效期延长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
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
截止日(即 2025 年 6 月 27 日)。
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方案保持不变。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 2023 第一次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