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0 18:08:08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
下修正“海波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21 日至 202
4 年 12 月 20 日),如再次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
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4 年 12 月 21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85 号”文核准,海波重型
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4,500 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5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波转债”,债券代码“123080”。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20.91
元/股调整为 11.5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1 日生效。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040)。
2、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1.58
元/股调整为 11.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2 日生效。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35)。
3、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11.53
元/股调整为 11.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生效。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30)。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目前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
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9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如再次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
正方案。自 2024 年 12 月 21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
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