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关于“利扬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0 18:04:48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18048 债券简称:利扬转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扬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688135,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2、债券代码:118048,债券简称:利扬转债
3、转股价格:16.13 元/股
4、转股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
5、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3.71 元/股),存
在触发《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 号)同意注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或“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2,889,094.32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利扬
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4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7 月 8 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7 月
1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6.13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利扬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6.13 元/股,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不存在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公司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3.71 元/股),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利扬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