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3 19:16:15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编号:2024-5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5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15: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公司24楼2406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卫东。
7.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7人,代表股份2,506,578,6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01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482,254,1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53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24,324,5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756%。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5人,代表股份278,857,2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254,532,6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7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24,324,5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756%。
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田向群、尚宇榕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4、5为普通决议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案 决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股数 比例
序 股数(股) 股数(股) 结
(%) (%) (股) (%)
号 果
关于修订《股
2,505,235,653 99.9464 1,103,235 0.0440 239,800 0.0096 通
1 东大会议事
过
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
2,487,746,753 99.2487 18,522,815 0.7390 309,120 0.0123 通
2 事会议事规
过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
2,505,268,633 99.9477 1,101,535 0.0439 208,520 0.0083 通
3 事会议事规
过
则》的议案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案 决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股数 比例
序 股数(股) 股数(股) 结
(%) (%) (股) (%)
号 果
关于更新《恢
复计划》和 2,487,948,453 99.2567 18,344,315 0.7318 285,920 0.0114 通
4
《处置计划》 过
的议案
关于续聘希
格玛会计师
2,505,369,333 99.9518 1,013,935 0.0405 195,420 0.0078 通
5 事务所(特殊
过
普通合伙)的
议案
(二)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股数 比例
序 股数(股) 股数(股)
(%) (%) (股) (%)
号
关于修订《股东大
1 会议事规则》的议 277,514,229 99.5184 1,103,235 0.3956 239,800 0.0860
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 260,025,329 93.2467 18,522,815 6.6424 309,120 0.1109
2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 277,547,209 99.5302 1,101,535 0.3950 208,520 0.0748
3
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更新《恢复计
4 划》和《处置计划》 260,227,029 93.3191 18,344,315 6.5784 285,920 0.1025
的议案
关于续聘希格玛会
5 计师事务所(特殊 277,647,909 99.5663 1,013,935 0.3636 195,420 0.0701
普通合伙)的议案
上述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查阅2024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024-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田向群、尚宇榕。
3. 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