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9 16:47:34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4-107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李轩累计质押股
份数量28,0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59.77%,超过50%未达到80%,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生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
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是否为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限售股 是否为
股东名 第一大股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如 补充质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是,注 押 起始日 到期日
致行动人 明限售
类型)
是 个人资金
王瑞庆 是 5,800,000 25.35% 4.75% 首发限 否 2024/9/5 2025/3/5 杨娇 需求
售股
合计 - 5,800,000 25.35% 4.75% - - -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先生本次办理股权质押后,其持有
公司质押股份的数量19,5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5.62%,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16.06%。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 持股 已质押股 备注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名称 数量 比例 份限售和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王瑞庆 22,880,000 18.76% 13,790,000 19,590,000 85.62% 16.06% 19,590,000 100% 3,290,000 100% 首发限售股
李雯 12,000,000 9.84% 8,430,000 8,430,000 70.25% 6.91% 8,430,000 100% 3,570,000 100% 首发限售股
李轩 12,000,000 9.84% 0 0 0.00% 0.00% 0 0% 12,000,000 100% 首发限售股
合计 46,880,000 38.44% 22,220,000 28,020,000 59.77% 22.97% 28,020,000 100% 18,860,000 100%
备注:1、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瑞庆先生、
李雯女士、李轩女士股份质押数量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59.77%,
不存在平仓风险。
1.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股份质押融资均不
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
股份数量为28,0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9.77%,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
对应融资余额为27,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
量为28,0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9.77%,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对应融
资余额为27,500万元。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质押融
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王瑞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雯女士、李轩女士累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股权质押证明材料。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