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创业环保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6 17:06:42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6 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唐福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将本次董事
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发布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同时鉴于《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已废止,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统一进行调整、修订。具体修订方案详见附件 1。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发布及《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步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相关要求,将原议事规则中表决权、董事会会议出席人
数等相关事项涉及“二分之一以上”、“半数以上”的描述调整为“过半数”;董事会职权中新增“依据公司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项,同时规定该事项作为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事项;
(2)删除董事会表决条款中当反对票和赞成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的条款;
(3)将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时间由会议召开前 14 日调整为会议召开前 10 日;
(4)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的修订进行其他相应条款的合规性和规范性的条款补充或文字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发布及《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步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相关要求,将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调整了股东会职权,增加了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项,同时规定该事项作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
(2)结合《公司法》修订,将股东的股东会临时提案权等事项的持股比例限制由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调整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3)完善了股东会通知形式、内容,股东会决议公告内容等的要求;
(4)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的修订进行其他相应条款的合规性和规范性的条款补充或文字修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改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以下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议案(1)还需提请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1)(2)(3)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述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制定创业环保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提高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助力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合规管理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重点围绕部署启动、工作开展、总结评价、试点深化四个阶段稳步推进,将在现有法务、合规、内控三位一体成果搭建的基础上,以协同性思维引入风险管理理念,从优化组织架构、完善合规制度体系、压实风险防控“三道防线”、筑牢合规运行保障机制四方面入手,探索四位一体的协同发展路径,形成包括《合规内控手册》《风险识别清单》《遗留风险清单》《大监督问题整改清单》等在内的可视化、标准化合规成果性文件,逐步实现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顺畅、合规意识牢固、风险防控有效的合规建设目标,推进三级管控落实落细,打造合规管理促业务发展的良性循环。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附件 1:《公司章程》修订方案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 司(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 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
订本章程。 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3〕43 号)、《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 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
号)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主板)《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制定、修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长。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 第九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 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公司可以 公司章程起诉股东;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 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 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出诉讼或向仲裁机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出诉讼或 构申请仲裁。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
核准的项目为准。 目为准。
本公司的营业范围:污水、自来水、再生水、 本公司的营业范围:污水、自来水、再生水、工业废水工业废水以及其他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 以及其他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配套服务;各 技术咨询、配套服务;各类固体废物的收运、处理、资类固体废物的收运、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相 源化利用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 经营、技术咨询、配套服务;供能服务与节能环保相关技术咨询、配套服务;供能服务与节能环保相 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配关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 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设备的开发经营;城市综术咨询、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设备 合环境服务与生态治理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的设计、建的开发经营;城市综合环境服务与生态治理服 设、管理、施工和经营管理;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务;市政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施工 市道路特许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自有房屋出租和经营管理;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市道路 等。
特许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自有房屋出
租等。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可
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照本章程的有关 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规定,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 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
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