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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3 19:18:32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
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
举工作,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提名方式、换届选举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
(一)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非职工代表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
累计投票的方式,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职工代表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提名方式
(一)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名:第二届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第二届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三)提名人在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之前应当取得该候选人的书面承诺,确认其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非职工代表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四、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 12:00 前,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非职工代表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根据提名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五)非职工代表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六)公司在不迟于披露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或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或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5.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良记录;
5.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6.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参考格式见附件 1);
2.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参考格式见附件 2);
5.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如有,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24 年 9 月 12 日 12: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如以邮寄方式送达,请在邮寄文件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维、付林辉
2.联系电话:0755-89509995
3.联系传真:0755-84862643
4.电子邮箱:ir@szridge.com
5.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星河 world 大厦 A 栋 31 楼
6.邮政编码:518129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9 月 03 日
附件 1: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公司股份数量
提名候选人类别: 口非职工代表董事 口独立董事 口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国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口是 口否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专业资格、
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盖章/签名):

附件 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 ,同意接受 的提名,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人承诺:
1.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2.本人承诺向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当选董事/监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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