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03 16:51:3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晓斌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 祥 联系电话:0755-23934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规划、市场需求趋势等
因素,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对“固
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和“营销
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原有建设规划
进行了适当调整。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和 8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月分别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上述募投项目的
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288.25 万
元,同比增长 44.26%,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
开拓情况良好,尤其是激光器产品收入大幅增
长所致,本期激光器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48.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1.97 万元,同比下降 28.76%,主要系公司
期间费用增长幅度较大所致,公司为加快新业
务开拓,新增相关人员配置,职工薪酬增长较
快。同时,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导致公司本期计
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大幅增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关注业绩波动情况,并将
持续跟踪公司经营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 对外 投资 、风 险 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良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 是 不适用
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及赔偿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其他承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放弃控制权的承诺、
红粹投资及侯毅、张原、刘晓渔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股东信 是 不适用
息披露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