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19:22:30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钱苏晋先生拟向公司提供总额累计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钱苏晋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苏晋先生、张小红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钱苏晋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1,810,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5%,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
借款额度);
2、借款期限: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 12 个月内;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并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融资成本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体现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钱苏晋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息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