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9 19:15:35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签署试验、检测外协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拟签署的试验、检测外协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该项目符合新光光电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该关联交易存在一定必要性和合理性。其交易定价系经双方根据合同实际情况协商、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试验费用经三家单位比价(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费用最低,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该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签署试验、检测外协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