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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8 19:54:48

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4-028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张健先生、陈智斌先生、张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同意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1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2 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3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期限一致,本次审计费用拟定为 75.00 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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