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8 12:04:3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锋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乔锋智能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7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9.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2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3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90,384,293.8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9,650,706.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业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4]518Z0084 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09,650,706.18元
小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数控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9,114.19 77,000.00 40,327.0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949.36 18,500.00 9,688.96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20,949.10
合计 149,063.55 135,500.00 70,965.07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入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乔锋智能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廖信庭 琚泽运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