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关于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6:14:4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上
证发〔2023〕6 号)相关要求,通过查验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财资”)《注册证明书》《章程》等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香港财资 2024 年上半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对香港财资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香港财资基本情况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关于成立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华能人〔2017〕389 号)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 3.9 亿港元,香港财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华能集团。
注册证明编号:2652576
执行董事:蒋奕斌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 25 号 11 楼 1105-07 室。
经营范围:在境外开展财资管理及投资业务。落实香港财资融资资源;在华能集团统筹管理下,实施华能集团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建设华能集团跨境融资平台;按照华能集团有关规定,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二、香港财资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中央企业应当将境外资金纳入本企业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境外资金调度与使用的权限与责任,加强日常监控。香港财资将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首位,建立了完善的香港财资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按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香港财资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资产配置,强化资产负债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有效管控利率、汇率等资金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通过执董会、专题会及各部门协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覆盖香港财资所
有业务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嵌入各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香港财资业务经营严格遵循华能集团及香港财资《资金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保证香港财资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资金结算方面,香港财资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成员单位在香港财资开设内部账户,通过提交电子或书面指令共同完成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资金安全,维护各存款单位的合法权益。
(3)在华能集团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香港财资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流动性方面,香港财资已获华能集团维好协议支持的 25 亿美元授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 5.8 亿美元,流动性十分充足。同时,香港财资按
照年度预算、月度计划、日清月结的管理要求,保证香港财资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2.信贷业务控制
香港财资制定了严格的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全面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
香港财资投融资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贷前调查和审查工作。经办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以及风险状况等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价,并出具调查报告。香港财资召开专题会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评定,提出审查意见。执董会对授信和合约签署事宜进行终审。
(2)贷中管理
按照香港财资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审批权限相关规定,贷款发放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投融资部根据借款人提交的借款申请,审查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贷款合同约定以及贷前条件落实情况,发起放款审批,香港财资财务与资金结算部对放款通知书审批单进行复核提交副总经理审核,最终提交执行董事审批。
(3)贷后管理
香港财资投融资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3.投资业务控制
香港财资投资业务由华能集团财资部归口管理;根据授权,香港财资可在境外开展固定收益性质的投资业务,投资标的为中央企业、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优先股等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每笔投资以审批单形式报华能集团审批;证券等投资一事一办提交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华能集团有关部门审批。香港财资制定了《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为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保证。香港财资在信用优质、实力雄厚、安全可靠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开立金融资产专用账户,用于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存放及日常管理。在固定收益投资存续期间,香港财资持续开展动态跟踪,跟踪持有的固定资产收益产品的发行人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及评级情况。
4.内部审计控制
香港财资按照华能集团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内部审计相关工作。配合华能集团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相关检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有效整改。
5.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
香港财资沿用华能集团境外合规指引和办法,同时根据华能集团授权、香港财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决策管理及业务工作。按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要求,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及时跟踪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扎实做好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风险分析与评估工作,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香港财资根据工作要求,定期编制境外资金月报、金融业务风险报告,按季度开展内控测评工作,编制内控测评报告。
6.信息控制系统
香港财资自主开发建设了境外资金管理系统。内部面向成员企业,可以实现成员单位业务线上办理,通过财务 NC 直连实现由业务到财务的有效衔接;系统生成业务预制凭证并将其推送至财务 NC 系统,可以自动生成凭证,同时提供凭证校验机制,可对会计分录的传输正确性进行验证。外部通过与中银、工银、华侨银行等资金池主办行建立了直连直通,实现了境外资金的全流程不落地闭环管理。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实现了境外资金管理业务的规范化和信息化运作,对银行账户一体化的流程管理,对成员单位归集资金的统一调度与监控,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管理运行效率,通过实时监控资金账户变动状况,能够有效的控制资金风险。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香港财资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内部控制标准,能够较好地控制风险。在资金管理方面,香港财资严格控制境外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香港财资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