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6 19:41:46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4-073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郑立坤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6 日
6.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7.董事长其实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副董事长郑立坤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987 人,代表 5,287,487,9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958%。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 4,982 人,代表 1,495,993,3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4770%。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表3,936,202,2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35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69 人,代表 1,351,285,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8.5603%。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61,356,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058%;
弃权 3,372,3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反对 22,759,2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4%。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69,861,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32%;
弃权 3,372,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4%;反对
22,759,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14%。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62,124,9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203%;
弃权 3,603,3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反对 21,759,6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70,630,3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46%;
弃权 3,603,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9%;反对
21,759,6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45%。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35,228,7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5.22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62%。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243,734,1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377%;
弃权 22,453,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09%;反对229,805,3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14%。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65,776,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894%;
弃权 5,157,4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5%;反对 16,553,9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1%。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74,281,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87%;
弃权 5,157,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7%;反对
16,553,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6%。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65,344,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812%;
弃权 5,587,0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反对 16,556,1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1%。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73,850,0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98%;
弃权 5,587,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5%;反对
16,556,1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67%。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65,178,2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781%;
弃权 5,787,6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5%;反对 16,521,9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5%。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73,683,6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87%;
弃权 5,787,6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9%;反对
16,521,9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44%。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64,862,1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721%;
弃权 5,181,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0%;反对 17,444,0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73,367,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76%;
弃权 5,181,6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4%;反对
17,444,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1%。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65,480,4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838%;
弃权 5,213,5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6%;反对 16,793,8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73,985,8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89%;
弃权 5,213,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5%;反对
16,793,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方祥勇律师和徐雪桦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