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18:35:47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第三章 第二节 委托理财”规定的相关产品。
4、投资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2025年8月21日。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但也会受到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明确专人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对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投资产品,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避免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下的各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对各项投资、理财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坚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累计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1、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 100,000 万元,已经到期收回本金的合计为 50,000万元,实现收益为254.56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8.94%;高峰时点数未超过授权额度。公司与所有交易的金融机构均无关联关系。
2、上述购买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未出现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